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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財務金融學系

通識教育中心「真理大學通識教育獎學金外語檢定考試 補助申請」

真理大學通識教育獎學金外語檢定考試實行細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94.12.1

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通過

95.10.19

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

98.6.12

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

100.5.17

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

 

第一條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獎學金設置辦法辦理。

第二條 申請資格: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,於就學期間,通過或分數達到下列考試規定者:

(一)英語類

 

類別

通過級數或分數達

英文相關學系學生

補助金額(元)

非英文相關學系學生

補助金額(元)

全民英檢

(GEPT)

中高級初複試

2000

2000

中高級初試

800

800

中級初複試

─

1750

中級初試

─

650

多益

(TOEIC)

700分(含)以上

1500

1500

550分(含)以上

─

1500

托福網路測驗(TOEFL IBT)

87分(含)以上

2500

2500

67分(含)以上

─

2500

雅思

(IELTS)

6級(含)以上

2500

2500

5級(含)以上

─

2500

(二)日語類

 

類別

通過級別

日文相關學系學生

補助金額(元)

非日文相關學系學生

補助金額(元)

日本交流協會日本語能力試驗(JLPT)

1級

1500

1500

2級

1500

1500

3級

─

1500

4級

─

1500

5級

─

1500

 


 

(三)其他語言類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由同學提出,經承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,決定給獎標準,報請獎學金委員會審核通過後,給予獎學金。

第三條 給獎名額:達到規定者,即給予獎勵。

第四條 不得重複申請同一類且同一級考試之獎學金補助。

第五條 申請日期:上學期12月31日前;下學期5月31日前。

第六條 受理單位:通識教育中心。

第七條 本獎學金之初核及複核作業,分別由通識教育中心及獎學金委員會負責執行。

第八條 本實行細則未盡事宜,悉依通識教育獎學金設置辦法辦理。

第九條 本實行細則,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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