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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財務金融學系

「民法」

 真理大學

  課程大綱  
部別 : 大學日間部 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 列印日期 : 2010/08/30
科目名稱 : 民法 開課班級 : 日財金一A 學  分 : 2.00 授課時數 : 2
授課教師 : 徐立信  
教學目標
本課程是基本知識之傳授,就民法總則之基本概念、基本原則加以介紹,其次,就人民之間交易行為的買賣、契約與債權債務關係,物權關係以及家庭婚姻、繼承等做簡單概念之介紹,使學生對民法有基礎的認識。 
成績評定
平時出席成績:33%、期中考:33 %、期末考:34%
授課方式
上課時以所使用之教科書實例分析為主 新聞時事為輔
每堂課必點名 
教科書
【遵守智慧財產觀念,不得非法影印】
序1 教科書書名 : 民法概要 
作者 : 潘維大 書局/出版社 : 三民書局 
參考書
【遵守智慧財產觀念,不得非法影印】
序1 參考書: 民法概要 
作者 : 李後政 出版社 :  
教學進度表
序 週次 內容 習作/考試
1 1  一、民法之法源  
2 2  二、民法權利與義務   
3 3  三、法例/人   
4 4  四、物   
5 5  五、法律行為   
6 6  六、期日與期間   
7 7   
8 8  五、 民法權利之主體如自然人’法人’非法人團體,權利之標的以及權利之客體。  
9 9  期中考   
10 10  六、 民總之基本概念與重要原擇介紹如誠信原則   
11 11     
12 12  七、 民法債偏:契約之意義,各種之債、無因管理   
13 13     
14 14  八、 物權與所有權:物權之類別,物權之公用徵收   
15 15  九、 家庭權與婚姻:介紹婚姻制度之變更以及與外國人以及大陸配偶之婚姻之發展  
16 16  十、 繼承權  
17 17  十一、 案例分析  
18 18  期末考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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