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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辦理休學截止時間

本學期有意申請休學同學請注意:

一、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辦理休學手續截止時間如下:

  畢業班(含應屆畢業、延修生):最晚完成休學手續時間為98年5月15日下午三點。

  一般生:最晚完成休學手續時間為98年6月12日下午三點。


二、請把握時間完成休學手續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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